为规范省内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现就拟注销沈阳壹尔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沈阳壹尔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见备案信息)原持有辽宁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涵盖信息服务等类别。
二、拟注销原因
经核查,该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或多项):
三、注销程序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拟注销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共3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四、后续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经营许可证。企业应妥善处理用户服务衔接等事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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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08:15:25